现代陈世美,如何惩治?
自诉人:周某某
被告人一:马某某
被告人二:黄某
自诉请求:
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自诉人贰拾万元整。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周某某与被告人马某某系合法夫妻。二人于1985年7月10日在广州市郊区某某人民公社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大儿子马某甲生于1985年,大女儿马某乙生于1989年,小女儿马某丙生于1990年。自诉人周某某本大家闺秀,自湖南省嫁入时,马某某家当时一穷二白。夫妻二人白手起家,勤劳勤俭,艰难创业,终于使家庭人兴财旺,过上小康生活,在当地堪称幸福家庭。天有不测风云,不料被告人马某某饱暖思淫欲,不知从何时开始,即瞒着家里人在外寻欢作乐,并与被告人黄某勾搭成奸。自2013年起,被告人马某某即经常不再回家,而是与被告人黄某公开同居。被告人马某某还与被告人黄某以夫妻名义在某地合伙开了一家名为“某某”的店铺。在同居期间,被告人马某某还为被告人黄某买房、买车。2014年8月5日,被告人黄某因为与被告人马某某的公开同居关系,气焰嚣张公开上门到自诉人家里闹事,公然要求自诉人周某某与被告人马某某离婚。在自诉人家属和当地村委的干预下,被告人马某某与被告人黄某各自向自诉人周某某出具保证书,保证两被告人不再来往。但是,两被告人并未信守承诺。其后不久,二人共同购房过起了夫妻生活,并于2016年1月产下一女,取名马某丁。被告人马某某更是在其女儿马某丁生下百日时,公开邀朋约友,大摆宴席,为女儿庆生,为被告人黄某正名。
自诉人周某某因为善良单纯,虽知道被告人马某某在外与被告人黄某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并产下女儿,但为顾全家庭仍忍气吞声,只是对马某某进行训诫劝告。马某某的哥哥、姐姐等亲属和子女均对马某某进行了无数次的劝告和警示,被告人马某某不仅置之不理,反而在被告人黄某的胁迫诱导下,对自诉人的家庭步步紧逼,横加干涉。自2015年始,被告人马某某即将家庭共同财产银行存款置于个人控制之下,不再顾及原家庭。在2016年下半年起,为达到与被告人黄某正式登记结婚并为女儿马某丁上户口的目的,被告人马某某即多次诱骗或胁迫自诉人周某某协议离婚和分割家产。遭自诉人周某某拒绝后,被告人马某某竟然不顾廉耻于2017年3月8日向广州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自诉人离婚。
被告人马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公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产下一女,被告人黄某在明知他人有配偶并作出保证的情形下,仍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其二人的行为,严重侵犯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已构成重婚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自诉人周某某的善良忍让换来两被告人的无耻进逼,至此终于忍无可忍。为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维护家庭的和睦和平安,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惩罚两被告人违反婚姻法律和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特此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人民法院主持公道,早日依法判决为感。
此致
广州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自诉人:周某某
代理人:谭志平
2017年 月 日